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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变化中精神与心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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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情绪调整的方案里,我提出的方案是:首先是价值观和知识体系的补充,这是为了完善理性的构建,而理性的构建又离不开思维方式的合理化。为什么在调整情绪的前提首先是价值观和知识点的补充,以及思维方式的合理化,其实完善这两个方面的目的就是完善个人精神体系的核心要素,即构建合理的意识。

我们经常说,矛盾的双方需要多沟通,其实沟通的首要目的就是使矛盾双方达到对这个事物的同理心,具备了同理心,是解决双方矛盾的先决基础,否则各自为理,而矛盾根本无法调和。

当然,这是一个理想状态。但就社会而言,就矛盾双方而言,要达到同理心的完全统一,那是一个概率很低的事情。那这个矛盾到底如何产生的呢?由于每个人的利益立场不同,也由于每个人的知识体系不一定完全相同,所以产生的利益立场与个人信息都不一样,而对相互间都有关系的某一个事物的看法与评价结果也不一样。对事物的看法不一样,必然产生意识与评价差距的冲突,即矛盾事物的最明显状态,甲方根据自己的观点与评价结果,将这种个人主观意识强加给乙方,那么乙方就会感受到这种意识的冲击力,这种冲击力如果太强烈,必然造成一种精神压力。而对这种压力,如果自己无力无法改变或者回避,那么就必须根据甲方的意识去执行。这个执行行为还必须突破自己的心理,才能产生行为形式与行为结果。这是一种心理被动的行为,与自己本身的意识相矛盾,故而,这种行为一定会产生巨大的精神压力,当这种精神压力超过心理承受能力后,或者完全有违个人的意愿后,人的心理便本能的启动自我的保护功能,并释放能量抵触外部压力,这就是产生激烈情绪或者不良脾气的最根本原因,严重者会完全丧失理智,产生狂躁症。这种巨大的反暴力有时候会产生严重的社会破坏行为,包括对自己的生命、身体的危害。如果不能或者不敢释放这种压力,又不能完成外部指令的任务,找不到成功感,则会表现得情绪低沉、低落,长时间的情绪低落,则会容易演变成抑郁症,或者焦虑症、精神分裂,严重者会生不如死,或者选择自杀。

例如,我曾经辅导过一个20周岁的大学生,由于其家长过于功利性教育方式,从小就将他锁在家里学习,完全不让他与社会接触,也不让他的情感与能量正常释放。没有情感与能量的释放,就没有生活接触与磨砺的过程,没有了生活接触与磨砺,就不能经历成功与挫折,更不能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这种成长经历导致这个学生心理素质极差,个人生活能力以及个人素质人格极不健康。大学后,由于必须独立生活和进行正常人际交往,而这些都是这个学生最大的弱点,稍与同学发生矛盾,很快就从情绪上显现出来,有时一点点小矛盾都会导致他与别人大吵大闹,将矛盾扩大化。别人的劝解根本无效,所以根本无法在学校进行正常的学习生活,最后被学校辞退回家。回家后,父母觉得很没面子,就打骂这个学生,这个学生又不具备良好的心理抗压力与自我调整能力,在这种强大的精神压力下,最终导致到这个学生产生了精神崩溃,成了精神分裂症患者。我后来在分析这个学生的成长经历后,给他父母讲了这个学生从小就在一个非健康的环境里成长,他的父母后悔不已,但已经于事无补了。

我曾经提出过,人的心理素质象千层纸一样,需要一层一层的铺垫,最终铺垫的层数是靠挫折教育与适度压力的多少来决定的,铺垫得越厚实,心理承受能力就越强。这种心理承受能力能转换成个人的忍受能力,故而,这种人在面对社会矛盾时,情绪表现上要比别人冷静得多,这种冷静最终都会体现在个人的理智能力上。成长与生活过程中成功的感受则明显地体现在个人的自信心与精神追求上。所以,个人在成长过程中,培养良好的个人追求与兴趣爱好,尽量释放青春的能量,会增加个人的心理幸福感与情感快乐感,情绪必然高涨。而尽量接触生活,接受生活的磨砺,无疑会提高个人心理素质。在生活中,合理定位自己,调整个人信念与追求,则明显的会降低自己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当然,我们也鼓励那些心理素质好的个人不断挑战自己与超越自我,他们的成功超越会带给他们无限的荣耀与快乐,社会因他们而美丽,因他们而快速进步。

对于一些养成了不良个性与不良行为习惯的人,在接受外部教育时,如果要改变这些不良个性与行为习惯,那确是是一个比较难的事情,这里除了在精神理念上需要合理疏导与引导外,还需要本人在心理上做一些舍弃,这种舍弃是比较痛苦的,需要强烈意志的自我克制,最好还要有外部的督导,因为任何人都有人性的惰性。其次,还要用好的行为习惯来替代原来的心理习惯,最后养成良性的心理习惯。例如,要将一个喜欢赌博的人改变,这里除了让这个人认识到赌博的坏处外,最好让他承受与感受这种行为带来的恶果,并最好产生一些适度的伤害,让他产生恐惧心理,最后形成永久的记忆。之后,再培养一些良性的兴趣与爱好,并让他能在这种爱好中找到成就感,那么这个不良习性才能叫从根本上解决了。这在物理学上解释为“外部力量改变事物原来的运行轨迹”。在改变习性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情绪变化,烦躁、发脾气都是正常的,因为这其中必然包括精神压力、心理压力的释放与转换。

我一再说过,任何社会都不完全公平,公平只是一个相互比较的概念,即使是法律,也不能完全满足任何人的公平需求。故而,社会中的矛盾无处不在,而在面对这些社会矛盾、生活矛盾时,心理素质好,忍受性强的人,情绪的自我管理能力要强得多。同时,具备这种良好心理素质、忍受性强的人,在面对矛盾与压力的时候,忍受能力还能换到珍贵的、必要的心理调整时间和思维调整空间,不至于马上从情绪表现出来,而失去必要的理智与思维。所以,他们在面对矛盾与压力时的自我调整能力也是非常出色的,社会的适应能力也就必然的卓越。

 

如图:

                  

外部意识          情绪与行为变化

                 

精神压力       心理素质与心理抗压力

 

 

自我意识               

 

我在《论精神的实质》文章里论述过,在外部压力恒定不变的情况下,心理抗压力强的人会觉得轻松很多。如果在意识上没有冲突,外部压力又没有超过心理抗压力,那么这种外部压力对情绪的影响就为零。但是有时候即使没有意识冲突,而外部压力超越了心理抗压力,也就是说某个人的心理抗压力承受不了外部压力,那么也会导致个人的情绪变化,或者主动采取逃避行为。

  例如:甲乙二人共同去做销售,老板给出的条件是一样的,每人背20把菜刀,徒步10公里到另外的一个小镇去卖。卖3把可以拿当日的基本工资,否则就不发工资,超过的按15%提成。甲认为这个工作很有挑战性,也符合自己的个性,如果能把20把菜刀全部销售出去,那么自己的当日的工资比一个工程师还高。乙认为老板不公平,他认为即使没有销售业绩,老板也应该要发基本生活费,因为自己一开始就在帮老板工作,即使没有业绩,也为老板做了广告,有一定的社会效应。所以乙还产生了另外一种想法,那就是老板要先定当日工资,自己再去销售。乙有了这种想法后,就开始产生了一种心理抵触情绪。

  后来由于甲给乙做了很多思想工作,要乙先尝试一下,实在完成不了销售任务再回来与老板谈。况且甲还告诉乙,他们两个人的现实情况是,已经到了要维持生存的地步,没有其它选择。后来乙还是与甲一起徒步来到了这个小镇,开始了他们的销售工作。由于甲抱着积极的态度,所以销售工作非常主动,沟通与表达能力也非常出色。在短短一天的时间里,跑遍了大街小巷,终于在天黑前卖完了20把菜刀。这与甲的成长经历也分不开,甲在农村长大,从小吃过苦,参与的社会活动也多,个人沟通能力、身体素质、意志力、心理素质也好,将个人的位置也放得比较低,所以在心态与能力上的优势都非常明显,这个外部压力对他来说,完全能够承受。而乙呢,好不容易走到了小镇,已经累得不行了,休息了半天后,背着菜刀走了一条街,也不主动推销,害怕有失面子。到晚上,乙一把菜刀也没销售出去。这与乙的成长经历是分不开的,乙的家庭条件比较好,自小被父母娇生惯养着,从来没有经历过什么艰苦生活。毕业后总想干一翻大事,小事根本看不来。但是他的实际工作能力并不怎么样,相对的还比较差,并且还很自我、自私,也没有勤劳的好习惯,所以在这之前的公司就把他辞退了。这是典型的社会知识与个人素质不健全、不合理造成的后果。

乙在约定的地点遇到了甲,一见面就对甲大发脾气,抱怨甲说服他接受了这么个“乱”工作,简直不是人干的。甲又开始给乙做思想工作,告诉自己的销售业绩,并指出乙在一开始的时候,心态就有问题。而乙根本不认同也不理会甲的观念,说甲能完成销售,是因为甲的运气好。回到公司后,乙又指责老板没人性,残酷剥削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奸商。。。。。。。,这个事情的最终解决结果是,老板开除了乙,留住了甲,最后老板把甲培养成自己的接班人。而乙一辈子一事无成。

这种例子在生活中比比皆是,从这个例子来看,我们暂且不考虑老板的公平性,但是甲乙双方的精神理念决定了双方在面对同一事情的态度,也可以看出双方的心理素质的巨大差距,这种差异最终都从双方在完成这项工作过程中的情绪与行为里得到充分体现。最后,我的总结就是,要改变人的不良情绪,首先要改变精神理念,再培养与提高心理素质与行为能力。性格、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也许我们没那么天才、那么圣贤,但是,我们具备了良好的精神素养与心理素质,必定做到处世不惊、淡然自定的人生状态。